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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未来5年农业用地政策曝光

    信息发布者:yao688
    2018-02-20 17:34:09   转载

    为了对未来农村产业融合的发展,国土部、国家发改委联合印发通知,明确优先安排农村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用地,做好农业产业园、科技园、创业园用地安排,因地制宜编制村土地利用规划,统筹农业农村各项土地利用活动,优化耕地保护、村庄建设、产业发展、生态保护等用地布局。

    在产业融合发展用地保障中,有四类农村土地被着重强调,可以预见,未来这四类农村土地必将升值,是所有农村土地里较为值钱的。

    耕地

    《通知》明确,安排一定比例年度土地利用计划,专项支持农村新产业新业态和产业融合。此外,鼓励土地复合利用,对农用地,在严格保护耕地和生态环境、坚持农地农用的前提下,可以复合休闲农业、乡村旅游、农业体验等功能;同时,开展耕地质量等别调查评价与监测工作,定期更新耕地等农用地土地等别数据库,稳步推进农用地基准地价制定和发布工作。

    集体建设用地

    《通知》明确,乡(镇)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可以预留少量(不超过5%)规划建设用地指标,用于零星分散的单独选址农业设施、乡村设施等建设。

    加强建设用地计划指标支持。安排一定比例年度土地利用计划,专项支持农村新产业新业态和产业融合发展。对利用存量建设用地发展农村二三产业的市、县,可给予新增建设用地计划指标奖励。

    设施农用地

    对于农业生产过程中所需各类生产设施和附属设施用地,以及由于农业规模经营必须兴建的配套设施,包括蔬菜种植、烟草种植和茶园、橡胶园等农作物种植园的看护类管理房用地(单层、占地小于15平方米),临时性烤烟、炒茶、果蔬预冷、葡萄晾干等农产品晾晒、临时存储、分拣包装等初加工设施用地(原则上占地不得超过400平方米),在不占用永久基本农田的前提下,纳入设施农用地管理,实行县级备案。对于设施农用地将加强土地执法监察和土地督察,管理信息将会纳入国土资源综合信息监管平台,防止擅自将设施农用地“非农化”。本次政策一步扩大了设施农用地范围,将农业生产的配套设施由“规模化粮食生产”延伸为“规模经营必须兴建”范畴,让种植各种经济作物所需的配套设施变成合法建筑,提高了农民开展经济作物生产及初加工的积极性。

    宅基地

    加快“房地一体”的农村宅基地和集体建设用地确权登记颁证工作。对农村集体建设用地,在保障农民权益的前提下,可以复合民宿民俗等功能,盘活利用空闲农房及宅基地。

    其实在农业建设中最先遇到的困难可能就是用地选址了。农村土地资源紧张,稍不留意就会踩到耕地红线,为了搞建设打耕地红线擦边球的现象也屡见不鲜。国家为了鼓励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出台了一系列政策,在国家对在农村做休闲农业、兴建农业产业园等都有哪些优惠政策。

    首先来看看休闲农业的用地政策

    乡(镇)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可以预留少量(不超过5%)规划建设用地指标,用于零星分散的单独选址农业设施、乡村旅游设施等建设。鼓励农业生产和村庄建设等用地复合利用,发展休闲农业、乡村旅游、农业教育、农业科普、农事体验等产业,拓展土地使用功能,提高土地节约集约利用水平。探索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以出租、合作等方式盘活利用空闲农房及宅基地,按照规划要求和用地标准,改造建设民宿民俗、创意办公、休闲农业、乡村旅游等农业农村体验活动场所。

    关于农业产业园、科技园、创业园的用地安排

    要在确保农地农用的前提下,引导农村二三产业向县城、重点乡镇及产业园区等集中集聚。对利用存量建设用地进行农产品加工、农产品冷链、物流仓储、产地批发市场等项目建设或用于小微创业园、休闲农业、乡村旅游、农村电商等农村二三产业的市、县,可给予新增建设用地计划指标奖励。对于农村二三产业来说,还是要科学规划布局,在园区中集中发展,充分利用农村建设用地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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